微电影拍摄许可证(电影备案和拍摄许可证怎么查)

注册文化公司的条件-2015年申请电影拍摄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2015年申请电影拍摄

需要具备:

(1)首先必须具有公司,以公司的名义申请备案立项

(2)对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要求,按照内资公司注册资金要求:一人独自公司需要公司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万,2人以上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

(3)申请电影立项的时候,投资资金要求至少三分之一到账。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微电影拍摄许可证

没有电影拍摄许可证可以拍电影吗?

电影拍摄也不在是由电影制片厂垄断拍摄,只要取得拍摄许可证和放映许可证即可

什么是电影拍摄许可证

拍摄许可证

一般用于电影、电视剧的拍摄申请,是制片方向国家广电部门申请的证书之一。

另外,在一些特定地点拍摄影视或平面作品需要由该处管理部门出具的拍摄许可证,例如在始皇陵、中南海等。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微电影拍摄许可证

如何申请电影拍摄许可证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须知

一、备案单位资格条件:

1、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2、制片单位实有资金达到所拍摄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报送下列材料: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点击此处下载参考格式);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4号字体规范文字,计算机打印;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点击此处下载);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点击此处下载);

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三、受理单位及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制片处

电话:(010)86090424、(010)86090959

四、备案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

五、备案相关的办理期限:

1、对备案剧本(梗概)是否允许拍摄的答复期限:

(1)如同意拍摄的,电影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制片单位,前来领取《设置电影片许可证(单片)》或回执单,可按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进行拍摄;

(2)如对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有修改意见或不同意拍摄的,电影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片单位;

(3)如电影剧本需另请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的,电影局电话告知制片单位,自合格剧本送达电影局时起延长二十个工作日。

2、按备案单位的要求向允许拍摄备案电影剧本(梗概)的制片单位出具如下材料:

(1)《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2)到工商局办理增加电影制作(单片)经营范围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资格认证证明》。《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办理申请事项所需的材料

2、办理人员初步审查材料是否合法、齐全

①如果材料不齐全,将所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②材料合法、齐全,接受申请

3、审核、现场勘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

①审核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相关资料,将有关资料归档

②审核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4、业务科室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所有材料呈局主管领导

5、局主管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材料退回业务科室

6、审批同意的,制作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公章,并整理资料归档

7、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